附件二:
供销合作社系统所属宾馆酒店类单位情况调查表填报说明
一、填报主体
本表填报主体为各级供销合作社及所属单位投资开办的宾馆酒店类单位。
二、填报范围
宾馆酒店类单位是指供销合作社及所属单位投资开办的宾馆、酒店、饭店、培训中心、会议中心、接待中心、招待所、度假村等服务类单位。
三、基本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宾馆酒店类单位至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规模、经营情况、从业人员和配套设施等情况。
四、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一) 单位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全称。
(二) 隶属单位:按照产权隶属关系填写,如供销合作社或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事业单位名称。
(三) 类别:按照本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情况填列,包括:1. 酒店、宾馆或饭店;2. 培训中心;3. 会议中心;4.招待中心;5.招待所6.度假村;7.其它。
(四) 投入使用年月:指实际开业年月。
(五) 经营状态:指本单位当前的经营状态,包括:1.自主经营;2.承包经营。
(六) 星级:指经国家旅游局实际评定的星级,具体包括:1.五星级;2.四星级;3.三星级;4.二星级;5.一星级。如果本单位未进行星级评定,则填“6.未评定星级”。
(七) 配套设施情况:指本单位拥有的非食宿功能的配套设施情况,主要包括:1.高尔夫球场(包括练习场);2.游泳馆;3.网球;4.温泉。拥有多种设施,可选择多项填列。
(八) 所在风景名胜区名称:如果本单位在风景名胜区,请注明该风景名胜区的名称。风景名胜区的确定可参考《国务院发布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九) 最近一次装修改造的时间:指本单位在2009年12月31日前的最近一次装修改造时间。
(十) 近期是否有改造规划:指本单位在2010年至2013年是否有改造计划,如有,选择计划实施的时间。
(十一) 近期是否有合作发展的意向:如有,请填写合作发展的意向性内容。
(十二) 累计投资:指本单位自建设之日到2009年12月31日累计的投资额。
(十三)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以2009年12月31日本单位实际会计科目核算内容填列。利润总额为亏损的以“-”号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