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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宣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关于开展第1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中宣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语委、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1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教语用函〔20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厅(局)、文化厅(局)、广播影视局、公务员局、语委、团委,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人事局、文化局、广电局、语委,各直属高等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 推普周活动已成功举办了12届,在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促进全社会增强语言规范意识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2010年9月12-18日是第13届推普周,各行业系统、各地方应继续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在创新活动形式、扩大宣传效果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为搞好本届推普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认同传承,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的战略举措,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建设、推广、监管、服务”的工作原则,努力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宣传主题
  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为: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三、主要活动内容和形式
  1.广泛发动群众,提高宣传效力。今年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10周年,推普周活动主要应围绕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开展。继续依托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群众,组织开展具有行业或地方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本届推普周开始,各级各类学校每年都要开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宣传、培训、实践活动,使广大学生树立起牢固的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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