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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关于下达第三批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关于下达第三批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的通知
(供销厅科字[2007]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关于实施“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的意见》,推动全国供销合作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实施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经研究,从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区)储备项目中确定天津市宁河县南美白对虾标准化示范基地等20个项目为第三批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执行时间为2年,2009年底前完成示范任务。

  二、每个项目补助经费为5万元。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确定的计划进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严格按照《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区)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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