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金库”问题情况统计表》(附件1)
(一)此表由地区和部门各级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按财务隶属关系逐级汇总。
(二)“2009年底已上报数”要与2009年底的报表一致;“当期数”主要反映2010年1-6月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及检查情况。
(三)列项:1=2+5
(四)此表共七项,其中第一项和第二项分别为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基本情况,由各级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回头看”的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情况填写。第三至第七项按《中央纪委 监察部 财政部
审计署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的填报说明填报。
二、《“小金库”问题处理处罚处分统计表》(附件2)
(一)此表由地区和部门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汇总填报,所反映的情况包括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两部分情况。
(二)表中“当期数”为报表的当期季度数;“当年累计数”为当年1月1日至当期季度末累计数;“2009年底已上报数”要与2009年底的报表一致。
(三)列项:1+5=8
(四)此表共三项,填列方法按《中央纪委 监察部 财政部
审计署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的填报说明填报。
三、《“小金库”举报受理与办理情况统计表》(附件3)
(一)表中“受理件数”是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接到的举报事项件数;“已办理件数”是指接到举报后组织调查、核实的件数,包括当期已办理和正在办理过程中件数;“已核实或部分核实件数”是指举报内容全部属实或部分属实已经核实完毕的件数。
(二)“当年累计”为当年1月1日至当期季度末累计数
四、其他说明
(一)附件1中填列“其他”项目的必须在备注中予以说明。
(二)“账户”包括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及其他在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开立的有账号和户名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