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购销保障供应
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对副食品供求形势和价格变化的日常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全面了解把握市场信息,指导生产,搞好经营,保障供应。要加强信息统计工作,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市场供求形势,加强对主要副食品生产、库存、销售数量和需求状况以及价格变动趋势的调查与跟踪,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要对社属相关企业经营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副食品的数量,做到心中有数,不断完善市场供应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努力保障猪肉等副食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要积极组织和促进副食品生产,在掌握详实数据、准确信息的基础上,努力增加副食品购进,充实和保持合理库存,加快建立健全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大力扩大副食品销售,增加市场供应,平抑市场价格。要围绕秋季农业生产,切实抓好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努力维护和保持农资价格稳定,促进秋季粮食和主要农副产品生产。
五、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质量安全维护价络稳定
当前,带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是粮食、猪肉等副食品,这与当前国际市场粮油及初级农产品价格上涨、生产成本增加等密切相关,但也存在着少数经营者趁机合谋涨价、哄抬价格等现象,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加强对所属相关企业、主管行业(专业)协会及承包、租赁经营门店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交易,坚决打击和查处串通定价、合谋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全系统的良好形象。要按市场规律形成价格,兼顾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三者利益,保护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要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法规政策,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503号令)的要求,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切实防止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副食品,经过供销合作社渠道流入市场,真正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放心菜”。
各地供销合作社要把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7]22号文件、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国发明电[2007]1号紧急通知和总社供销厅经字[2007]55号及本通知的情况,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和沟通,并于8月27日以前报送总社。总社将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