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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社,总社直属企业:

  近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对国庆节“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期间以及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现结合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落实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经营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做好安全生产经营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的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把安全生产经营关,落实管理者的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的保障和监督体系,切实把安全生产经营抓得紧而又紧、严而又严,确保企业和职工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以实际行动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祥和的环境。

  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成果。各地要继续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供销经字[2007]32号)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严查细排,对于前期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根据前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隐患和问题突出的重点企业和单位,组织进行“回头看”检查,落实责任、整改时限和措施,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成果。

  三、加强对重点仓库、商场和特殊商品的安全防范。国庆节“黄金周”期间,是人们购物娱乐的高峰,各级供销合作社一定要加强对重点仓库、商场和特殊商品的安全防范。一是加强所属大中型商店(场)、超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为人们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娱乐环境;二是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网络的安全监管确保节日期间烟花爆竹进货、仓储、运输、配送、销售各个环节安全制度落实不松懈,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不缺位;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切实做好节日市场供应,保障食品安全和价格合理;四是加强仓储物流设施管理,特别是对棉花、化肥、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仓库的安全防范,注意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发生,坚持严格的值班制度和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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