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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纪检组、监察局关于委托部分省社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调研工作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纪检组、监察局关于委托部分省社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调研工作的通知


河北、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辽宁、四川省供销合作社纪检组、监察室:

  为深入探索供销合作社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总结交流查办案件、促进发展的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腐败案件产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推动和促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深入发展,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总社纪检组、监察局委托部分省社纪检监察部门,就供销合作社系统恢复成立以来所发生的典型案件,开展一次专题调查研究。
  这次调研,重点对系统内典型案件发生的领域、对象、原因、规律和特点及防范措施、治理对策,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为了提高调研质量,请参加调研的单位结合本单位及系统的实际案例,进行认真分析、研究,论事说理,撰写一篇调研报告,于2007年8月31日前报总社监察局。纪检组、监察局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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