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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举办2007首届中国(长沙)烟花爆竹产业博览会暨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烟花爆竹经营管理经验交流会的补充通知

  3、典型发言单位经验材料于6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审核;典型发言单位经验材料和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书面交流材料请自行印制300份带到会上,并统一交给会务组。
  (二)请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将总社办公厅《关于举办2007首届中国(长沙)烟花爆竹产业博览会的通知》(供销厅经字[2007]19号)转发各市(地)、县(市)供销合作社,并积极组织所属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参加首届中国(长沙)烟花爆竹产业博览会。其参展和参会事宜,可按供销厅经字[2007]19号通知所附工作方案要求,直接与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三)会议收费。由于会议食宿条件比博览会的安排要好一些,因此会议收费预计略高于博览会的收费标准,由参会代表自理。
  六、报名方式
  为便于会务安排,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省会中心城市供销合作社务必于2007年6月10日前,将参会人员报名表分别报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市场建设处和湖南省长沙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如有其他随行人员,亦请一并报送,以便搞好各项服务。
  湖南省长沙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
  电话:0731- 5144594 ;传真:0731-5144593
  联系人:黄 尧 先生    手机:13319593828
  凌武高 先生    手机:13017389213
  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市场建设处
  电 话:010- 66050749   传真:010-66050792
  联系人:齐雪飞      手机: 13910187937
  E-mail: qixuefei@chinacoop.gov.cn
  赵维全      手机: 13691471137
  E-mail: zhaoweiquan@chinacoop.gov.cn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表(略)

  二00七年五月十七日

  典型发言单位及发言主题

  1、北京市供销社重点介绍其做好特大城市烟花爆竹“禁改限”后市场供应,保障经营安全的经验;
  2、上海市供销社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开拓烟花爆竹燃放市场经验;
  3、宁夏自治区供销社做好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构建现代流通网络的经验;
  4、新疆自治区供销社按照现代产权制度要求组建经营联合体,实现区市(州)县烟花爆竹联合发展的经验;
  5、安徽省和陕西省供销社面对市场竞争,搞好烟花爆竹品牌经营的经验;
  6、山东省和江苏省供销社重视发挥烟花爆竹行业中介和协调作用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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