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召开全国农产品经纪人培训、鉴定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和管理人员、师资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召开全国农产品经纪人培训、鉴定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和管理人员、师资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各职业技能鉴定分中心(鉴定站、工作站、鉴定点)及相关业务部门、各农产品经纪人星火科技培训示
  范站(点)以及各类农产品经纪人组织:

  为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四届三次理事会会议精神,更好地推动全国农产品经纪人培训与鉴定工作,积极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努力提高农民收入,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科技推广中心将联合召开“全国农产品经纪人培训、鉴定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和管理人员、师资考评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总社领导出席会议,总结、交流2006年度农产品经纪人培训、鉴定工作,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布置下一步农产品经纪人培训、鉴定工作;
  2、现场观摩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及鉴定工作并考察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的实际效果;
  3、培训农产品经纪人考评员,讲解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农产品经纪人国家职业标准实施办法等。
  二、参会人员
  各省、市、县供销合作社主管人教、涉农培训与技能鉴定的负责人;各职业技能鉴定分中心(鉴定站、工作站、鉴定点)、农产品经纪人星火科技培训示范站(点)的管理人员及骨干教师;各类农产品经纪人组织的负责人。特别是职业技能鉴定站(点)、星火科技培训示范站(点)考评员不足二人的单位要派人参加培训。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人员参加。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期一天,培训三天,共四天,时间为2007年6月11 日--14日。2007年6月10日全天报到。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具体宾馆地址电话另行通知。
  四、费用
  会议不收会务费,食宿费用自理,统一安排。参加考评员培训人员须交600元培训费,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农产品经纪人国家考评员证。
  五、报名办法
  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一),盖章后在2007年5月31 日前寄或传真至总社会议筹备组,或发电子邮件至coop666@163.com。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