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农机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农办机[2010]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开展防汛抗旱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汛一[2010]11号)要求,请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认真做好2010年防汛抗旱的准备和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分析今年本地区面临的防汛抗旱形势,明确农机防汛抗旱的工作重点,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要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提前谋划,早做准备,及时了解农机防汛抗旱机械设备资源分布状况,及时掌握最新气象状况。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农机具调度预案,组织演练,确保农机在防汛抗旱行动“调的出、用的上”。近期要对防汛抗旱责任制、应急预案、应急措施等准备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组织工作到位。
二、强化保障措施。组织力量加强农机具检修,重点维修和保养拖拉机、农用水泵、柴油机等排灌抗旱设备,保证设备的良好性能。各地农机部门应结合当地的灾害发生规律,加强与生产供应商的联系,做好相关机具及零配件的供应和储备。在重要时段,重点地区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汛情旱情,加强对农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
三、实施有效指挥
灾害发生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机具和作业队开展农机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田间抽水排涝等工作,发挥好农机在农业抗灾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将开展防汛抗旱重点检查情况于2010年5月25日前,年度防汛抗旱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和经验于2010年9月20日前,报送农业部农机化司。
联系人:刘晶,电话:010-59191605,传真:010-59193308,E-Mail:njhjgc@agri.gov.cn.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
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20问
1、2010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是多少?在哪些地区实施?
答: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5亿元,第一批补贴资金100亿元已于3月1日预拨,第二批补贴资金预计将于6月底前下拨。目前,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范围已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