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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粮棉油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指导意见》通知


  (四)实施专业化服务。在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按照“五统一”技术服务要求,在切实做好示范片苗情、肥情、虫情、灾情等监测与预报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扶持万亩示范片规模化生产经营模式下的农机、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建设,开展代耕代种、代防代治。

  (五)开展专家技术指导。强化专家指导,落实专家包片、包点指导制度。在粮棉油糖作物生产关键时期,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分区域、分季节、分层次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技术进村入户到田,提高农民种粮科技水平。建立高产创建档案,做好生产数据和工作记录。

  四、资金使用方向

  每个示范片安排资金20万元。重点用于物化技术推广、专业化服务、物化补贴、信息服务、项目考核等方面。

  (一)技术推广。用于对项目区开展多种层次的技术培训,编制集成技术体系及技术实施方案,编印技术培训及宣传资料,对项目区基层农技人员工作补助。

  (二)专业化服务。用于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统一耕种收、统一病虫草害防治等专业化服务。

  (三)物化补贴。用于示范户选用优良品种、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等关键环节的物化产品补贴。

  (四)信息服务和项目考核。用于为项目区提供品种、技术、产销等各项信息服务,用于测产验收、资料归档、工作考评等。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业部成立全国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种植业管理司牵头,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参与。各省成立本省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协调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粮棉油糖高产创建示范县成立专门实施小组,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协调各方力量,保证措施到位,确保高产创建项目顺利实施。各级农业部门、财政部门要综合考虑生产条件、工作基础、技术力量、产业体系等因素,合理确定粮棉油糖作物高产创建示范片。省、市、县财政适当安排资金,支持开展高产创建活动。

  (二)强化工作督导。农业部将对部分高产创建示范片进行督导,省农业(农牧)厅(委)要对本省内的高产创建示范片进行全面督导,保证各项任务、技术措施到位,完成高产创建目标任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高产创建活动进行总结验收,认真总结高产创建中的成效和经验,特别是对组织方式、技术措施、工作方法等进行认真总结,为完善高产创建机制提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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