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国妇女创业创新成果博览会的通知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国妇女创业创新成果博览会的通知
(妇厅通字〔201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
  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妇联优势,推动适合妇女创业项目的创新发展,缓解妇女就业压力,引领广大妇女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实现创业就业,全国妇联拟依托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在福建省福州市举办中国妇女创业创新成果博览会,宣传妇女创业创新项目成果,展示妇女手工编织创意文化魅力,开展区域合作交流,推动妇女创业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广大妇女实现创业就业搭建广阔平台。现就博览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0年6月18-20日
  (6月15-17日布展,6月21日撤展)
  二、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海峡国际会展中心
  三、组织机构
  主办:全国妇联
  承办: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  福建省妇联
  四、活动内容
  中国妇女创业创新成果博览会将围绕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项目、资本、技术、人才”的主题,集中展示宣传妇女创业创新项目成果。具体内容包括:
  1、成果展示 主要包括:具有创意、创新研发的工艺品及拥有知识产权的各类手工制品;由妇女传承的手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及民族民间传统工艺品;蕴含科技含量和时尚创新元素,与信息化、网络化、环保低碳经济相结合的妇女儿童品牌产品。
  2、产品展销 对各地参展精品进行现场销售。
  3、现场演示  邀请各地能工巧匠、手工艺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进行现场手工技能表演。
  4、项目洽谈 为参展企业、机构、个人提供寻找商机、商贸洽谈、项目合作、技术交流的机会。
  5、评先评优 博览会将设立妇女创业产品最佳创新奖、妇女手工制品最佳创意奖、妇女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承奖、最佳设计制作奖、妇女儿童喜爱产品、优秀组织奖等多个奖项,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全国妇联将组织获奖单位(企业)参加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
  五、参展单位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