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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推广餐饮企业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的通知


  三、使用铭扬网采购平台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是全国限额以上餐饮连锁企业;

  (二)拥有至少3家以上连锁店;

  (三)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是全国重点餐饮企业,或区域龙头餐饮企业;

  (四)具有明显的发展潜力和竞争优势,具备一定的现代化管理基础。

  四、工作目标及推广计划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联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及推广活动。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国餐饮业发达城市或省会以上城市普及铭扬网采购平台,倡导绿色采购,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目前,铭扬网采购平台已在重庆、四川、北京等城市的部分大型餐饮企业(含集团总部和分店)及其供应商获得试点成功,并取得良好效果。根据推广计划,将相继在全国重点省份开展推广培训或经验交流会,请各地给予支持与配合。

  五、成立项目组,加强组织推广

  为更好推进项目实施,现成立铭扬网餐饮企业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推广工作组,指导餐饮企业建立现代采购管理体系。具体如下:

  组 长: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 徐 敏

  副组长: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处长 邓庭福

  北京佰镒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 涛

  天香问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文斌

  根据职责分工,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北京佰镒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天香问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企业咨询服务。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铭扬网采购平台对餐饮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推广现代科技手段和优秀解决方案,积极推荐并组织有实力、有代表性的企业使用铭扬网采购平台,带动餐饮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经营行为。凡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报名达20家以上的城市,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将适时在当地组织开展推广会与相关培训。

  六、联系方式

  1.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100747)
  联系人:李 婷 邮 箱:liting_mofcom@139.com
  电 话:010-85226390 传 真:010-8522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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