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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妇厅字〔20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
  5月3日,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综治委主任周永康在会上强调,要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立即行动起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为孩子们学习成长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为深入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作用,积极参与推进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承担妇联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责任
  今年以来,个别地方发生了针对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恶性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对此,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依法严肃处理犯罪分子,精心治疗受伤人员,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严防类似案件再次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妇联组织要不断提高对新形势下综治维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要摆上位置,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积极参与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妇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二要主动配合,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综治维稳的相关工作,坚持维权与维稳并重,大力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三要积极作为,结合妇联实际,找准参与综治维稳工作的着力点,依托平安家庭创建、和谐家庭建设及巾帼文明队等载体,面向基层、面向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多做工作。
  二、突出重点,发挥妇联组织优势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
  各级妇联要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综治部门的统筹安排,发挥组织建在社区、村组的优势,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一要了解情况,排查问题,按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要求,做到“五清”,即流动人员底数清、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吸毒人员底数清、闲散青少年底数清、特困家庭底数清。二要推动问题的解决,积极反映妇女群众的合理诉求,面向弱势妇女儿童开展困难帮扶,推动解决妇女群众的实际问题。三要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复杂信访问题的能力,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配合党委政府维持一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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