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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评选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三)各有关高等院校。
  第六条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组织与领导:
  (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3名,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协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5人,分别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和有关部委的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委员5至7人,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担任。
  (二)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委员若干人,负责评审工作。
  (三)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组成,办事机构设在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公关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 评奖工作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合理,保证质量。为维护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均按程序撤消获奖者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本条例由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组织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         
编号    
第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候选人推荐表

  人选姓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中 国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制


  填 表 说 明

  1.推荐表请用钢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也可打印完成。
  2.除编号和表七外,其余表格均由有关机构或个人填写。
  3.基础科学是指数学、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力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球科学、生物学等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的科学。
  4.推荐单位是指负责向中国科协推荐的单位,如各省区市妇联、科协或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各有关高等院校。
  5.相片为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须有一份推荐表相片为原件,其余可复印,并请另附一帧用曲别针别在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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