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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八届“科协好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八届“科协好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科协办函调字[2006]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有关新闻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和加强中国科协新闻宣传工作,鼓励和表彰各级新闻单位、新闻工作者宣传报道各级科协及所属团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推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做出的贡献,中国科协决定于2006年开展第八届“科协好新闻”奖评选活动,希望各单位积极参与并给予支持,认真做好参选新闻作品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名称
  中国科协第八届“科协好新闻”奖评选活动。

  二、评选范围
  (一)作品内容:反映各级科协及所属团体的工作、活动及相关科技人物的原创性新闻作品。作品内容无政治性错误,无明显科技常识性错误。
  (二)作品刊发时间: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
  (三)作品刊载媒体:中央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各省会城市的报纸、新闻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含报业集团各有关报刊)。
  (四)作品分类:
  1.文字作品(含互联网文字作品);
  2.广播电视作品(含互联网流媒体作品)。
  三、推荐办法
  各有关新闻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为本届“科协好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根据本次评奖活动的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进行推荐,推荐截止日期为2006年8月31日(以邮戳为准)。
  各有关新闻单位、中国科协机关和各全国学会的参评作品,由本单位推荐上报。各地新闻单位和各级科协系统的参评作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负责宣传的部门统一组织,推荐上报。为鼓励新闻单位的采编人员,科协系统人员撰写的作品不能超过推荐作品的20%(与记者联名发表的不计在内)。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评奖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作品推荐工作。
  四、评选机构
  本届“科协好新闻”奖评选活动委托中国科技新闻学会承办。成立中国科协第八届“科协好新闻”评奖工作委员会,负责参评新闻作品的评选工作。评奖工作委员会下设“科协好新闻”奖评选办公室,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科技新闻学会。
  五、评选程序
  (一)由“科协好新闻”评奖办公室组织对推荐参评作品进行资格审定和分类;
  (二)由“科协好新闻”评奖工作委员会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
  (三)终评获奖作品报中国科协书记处审定批准。
  六、奖励办法
  本次评奖活动拟设一、二、三等奖若干。中国科协举行颁奖仪式,并向获奖者颁发《中国科协第八届“科协好新闻”奖》获奖证书和奖金,其中,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
  七、参评作品材料要求
  (一)参评文字作品附原文字报样一份(互联网作品加附原网页打印件一份及访问地址)及文字稿件清样(宋体四号字,A4纸打印)一式三份;
  (二)参评广播作品载体形式为录音带或CD(互联网作品加附访问地址),一式一份;
  (三)参评电视作品载体形式为VCD或DVD(互联网作品加附访问地址),一式一份;
  (四)各类参评新闻作品一律不退还本人;
  (五)参加评选的新闻作品须由推荐单位和作者认真填写《中国科协第八届“科协好新闻”奖申报表》(详见附件2,本申报表可以从中国科协网站“调研宣传”栏目下填写,链接地址http://www.cast.org.cn),一式三份,连同新闻作品,由推荐单位于2006年8月31日(以邮戳为准)前报“科协好新闻”评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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