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建设【2010】36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施工图审核工作,现将《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自2010年4月1日起实行。铁道部原发《
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暂行办法》(铁建设〔2004〕81号)、《
关于铁路重点旅客车站施工图文件审核的通知》(铁建设函〔2005〕325号)、《
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投资检算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施工图审核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9〕78号)同时废止。2010年4月1日前签订的施工图审核合同,施工图审核费用不再调整;2010年4月1日后签订的施工图审核合同按本办法执行,较初步设计批复增加的费用在预备费中解决。
请各单位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建议及时反馈铁道部建设管理司。
二0一0年三月八日
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勘察设计文件质量,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工作,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核是指建设单位收到设计单位完成的施工图后、交付施工单位施工前,对施工图进行检查核对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