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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特奥日”活动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特奥日”活动的通知
(残联厅发[201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为鼓励动员更多的热心人士参与、支持特奥运动,迎接第五届全国特奥运动会,帮助更多智力残疾人参加特奥运动,推动特奥运动不断发展,中国残联决定,于2010年7月20日开展第四次“全国特奥日”活动。请各地残联对本次特奥日活动给予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好各项活动。

  一、主题

  特奥有你有我,迎接福建全国特奥会。

  二、背景

  社会各界人士热心参与是特奥运动持续、深入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同时,社会各界人士以志愿者、陪伴者、赞助者和融合运动伙伴的身份参与特奥活动,从而获得与智力残疾人亲身互动的经历,奉献爱心,并学习理解、接纳和尊重这一特殊的群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将于2010年9月19日-25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举行。这是我国残疾人事业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国智力残疾人和他们亲属的一件喜事,是继2007年上海世界夏季特奥运动会和2008年北京残奥会之后,我国举办的规模最大的残疾人运动会。它不仅是检阅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和展示广大特奥运动员奋发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和体育才华的盛会,更是推动智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福利事业和智力残疾人状况改善的平台。

  三、安排

  (一)各地残联要及时组织召开特奥工作协调会,围绕本次“全国特奥日”的主题,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部署特奥工作,并以组团参加全国特奥会为契机,将特奥工作纳入残疾人工作大局,结合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改善智力残疾人生活状况。

  (二)各级特奥会要在残联的领导下,以学校、街道、社区为单位,发挥特奥活动示范社区的带动作用,指导组织开展特奥活动,组织学校、企事业单位热心人士参加,帮助智力残疾人享受特奥运动快乐,让关爱阳光照亮每一个智力残疾人的心灵。

  (三)“全国特奥日”活动采取大型活动和小型活动相结合,省级组织主会场活动,市级以小型多样活动为主,利用现有体育设施,结合全民健身活动,上下联动,形成规模,造出声势。要发动全社会参与特奥,注重发挥各级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委员会的作用,组织志愿者为特奥活动服务,支持特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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