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单位“一站、一栏、一员”
建设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加强基层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推动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及创建单位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发挥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示范带动作用,总结 “一站、一栏、一员”建设的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
二、项目名称
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及创建单位“一站、一栏、一员”建设示范项目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协科普部
承办单位: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科技导报社
四、实施范围
中国科协已经命名的第一、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和第三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
五、推荐类别、条件和评审标准
A、科普活动站类:有实施计划、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托农村和城市社区公共场所和设施,在80%以上乡镇、街道,60%以上的社区、村建有科普活动室、图书室、科普学校等科普活动站;正式命名并挂牌,具备必要的宣传设备,科普资料不低于100册,并能及时更新;开展科普教育和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有一定数量、相对固定参加活动的居民、村民,有效地发挥科普活动站的作用。
B、科普宣传栏类:在60%以上的村、社区建有科普画廊或科普宣传栏,在城区主要公众活动场所建有3处以上科普画廊;科普宣传栏和科普画廊分别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和规范,有健全的维护管理制度;科普宣传栏内容更换有计划,能保持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科普画廊能保持至少两个月更换一次,定期对科普画廊、宣传栏的使用、更新进行检查、考核。
C、科普宣传员类:乡镇、街道建有一定数量的科普志愿者队伍,每个行政村有科普宣传员;科普志愿者队伍和科普宣传员有明确的职责、任务,有统一规范的管理模式;对科普志愿者、宣传员进行定期培训,组织科普志愿者、宣传员开展科普活动并进行考核、表彰奖励。
六、推荐和评选办法
(一)本次示范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统一向中国科协科普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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