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训对象
第一、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及第三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分管领导和县(市、区)科协主要负责人。
四、组织方式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自行或联合组织对本地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及第三批创建单位的培训。可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综合培训,或举讲座、座谈和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中国科协科普部负责印发培训提纲和资料,并根据需求选派相关专家讲授。
五、培训要求
1.将培训工作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工作计划,作为科协重点科普工作,并在人员和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条件保障;
2.将培训列入各地创建工作计划,与第一、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检查和第三批创建单位验收工作相结合,并为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第三批创建单位提供指导和帮助;
3.充分发挥简报、报刊、互联网等手段加大宣传和交流的力度,推广先进经验。
4.培训工作在2007年8月10日前完成,培训结束后提交培训总结。
附件2:
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
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培训提纲
一、《科学素质纲要》主要内容
(一)概述
(二)主要概念和观点解读
1.关于公民科学素质。
2.关于我国公民科学素质的现状。
3.关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4.关于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和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要意义。
5.关于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方针。
6.关于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目标。
7.关于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8.关于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9.关于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10.关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1.关于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2.关于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13.关于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14.关于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5.关于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保障条件。
16.关于《科学素质纲要》的组织实施。
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