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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乌兹别克斯坦青年歌唱家迪玛妮娅佐娃·费如扎等到新疆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乌兹别克斯坦青年歌唱家迪玛妮娅佐娃·费如扎等到新疆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700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新文市字[2010]12 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演出展览中心邀请乌兹别克斯坦青年歌唱家迪玛妮娅佐娃·费如扎等一行4人,于2010年4月至6月到新疆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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