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巩固和扩大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成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
自2009年3月开展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以下简称“大讨论”)以来,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查找梳理问题,积极探索破解之策,形成地质找矿新机制的基本思路框架和一批创新机制、加快突破的宝贵经验,开展矿政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标准全面清理与“立、改、废”,制订公益性地质队伍建设初步方案,明确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方向、路径和保障条件,出台加强行业服务管理、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政策措施,启动全国地质找矿行动计划。这次“大讨论”是全系统、全行业的一次思想大解放、改革大探索、工作大部署、发展大推动,必将对加快我国地质找矿工作改革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为巩固和扩大“大讨论”成果,不断增强地质找矿工作的资源保障能力和社会服务功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坚持解放思想,持续探索创新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地质工作“更加紧密地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更加主动地为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为宗旨,进一步克服安于现状不想改革、畏首畏尾不敢改革、视野狭窄不会改革等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思想观念,勇于革思想的命、削手中的权、去部门的利,勇于突破既有工作和管理模式的禁锢,勇于克服自我封闭、自我循环、怨天尤人、小进则满、小富即安的思想观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需要,大胆探索地质找矿工作又好又快科学发展道路。对制约地质找矿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各地、各单位要继续坚持解放思想,持续探索创新,在实践中找答案求共识,不断推进业务管理创新和工作模式创新,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要加强总结提炼规范,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功实践的经验,及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
二、坚定“两个共识”,不断健全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
坚持以“公益先行,基金衔接,商业跟进,整装勘查,快速突破”为新机制的核心,坚持以“泥河模式”、“嵩县模式”和新疆“358项目”、青藏专项等为新机制框架的具体体现。以这“两个共识”为基本思路框架,统筹谋划全国地质找矿工作,依托“地质矿产保障工程”、“海洋地质保障工程”、“全国油气资源战略调查”等中央财政重大地质专项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地质工作,按照“三年见成效,五年有重大突破,八年重塑地质找矿新格局”的总体要求,部署实施全国统一的地质找矿行动,通过工作的总体安排明确各类工作分工和定位,通过工作总体部署和实施理顺各种经济关系,为地质找矿工作营造良好制度和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地勘单位地质找矿主力军和企业矿产勘查市场主体的作用。按照公益性地质工作引领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跟进拓展,地勘专业技术优势与矿业企业资金管理优势互补,统筹部署、协调推进、集团施工、快速评价的工作思路,在重点成矿区带和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推进整装勘查的实施。
部机关相关司局会同中国地质调查局与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制订全国统一的地质找矿行动计划,对各项地质找矿工作做出全面安排。各地、各单位要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在实践中创新,在发展中完善,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构建有利于促进地质找矿突破的良性循环机制。
三、深化“三个探索”,加快实现找矿突破
进一步探索完善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定位。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要求,公益性地质调查主要定位于基础性地质调查、重要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和潜力评价,极少量对地质找矿有重大意义的地质矿产问题,可以做延伸攻关。在推进地质找矿改革发展过程中,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准确理解和把握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定位,充分发挥公益性地质工作为商业性矿产勘查降低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基础性作用,在实践中深入探索完善推动公益性地质工作方式的转变,使成果真正服务于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