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三项制度管理综合调查的通知
(人口厅函〔201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以及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实施几年来,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逐步探索建立了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等职责分设的管理运行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总结“三项制度”管理工作,确保“十二五”期间“三项制度”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三项制度”管理综合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调查目的
全面了解掌握“三项制度”的“四权分离”管理运行机制在各级,尤其是在基层执行的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完善、优化“三项制度”管理,确保“三项制度”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依据。
二、调查内容
“三项制度”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的准确性,资金管理的规范性,资金发放的安全、便捷性,社会监督的有效性,政策宣传效果以及政策实施效果。
三、调查组织实施
在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部署下,由各省(区、市)制定本地区调查方案(国家人口计生委已制定省级调查参考方案,见附件),并组织本地区的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