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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三十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三十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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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记账式附息(三十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10年5月30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930”,证券简称为“国债0930”,是2009年11月发行的50年期记账式国债,票面利率为4.30%,每年付息二次,每百元面值国债每半年可获利息2.15元。

  二、本所从5月21日起至5月31日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账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5月28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5月31日除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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