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劳合社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0〕553号)
劳合社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劳合社中国扩展经营直接保险业务若干事宜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在原有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在上海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除法定保险以外的下列保险业务:
(一)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财产保险业务;
(二)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二、你公司性质由再保险公司变更为财产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