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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0年高铝粘土矿萤石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五、部将对各地高铝粘土矿和萤石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季报进行严格审核,并将适时组织对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超控制指标开采、违规出让高铝粘土况和萤石矿探矿权、采矿权行为的,部将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责任。各地在执行总量控制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报部。

  联系人:矿产开发管理司 艾鸿渝

  电 话:010-66558258  传真:010-66558259

  二0一0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2010年全国高铝粘土、萤石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序号 省 自治区高铝粘土       (矿石量,万吨)萤石           (矿石量,万吨)
1河北2524
2山西193 
3内蒙古80190
4辽 宁2030
5吉 林61
6浙 江 190
7安 徽2083
8福 建 100
9江 西 111
10山 东 15
11河 南1525
12湖 北 10
13湖 南1048
14广 东 10
15广 西2122
16海 南 10
17重 庆2540
18贵 州1520
19云 南 40
20陕 西 10
21甘 肃 15
22青 海 5
23新 疆 1
分省小计4301000
预  留20100
总  计45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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