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组成,办事机构设在全国妇联有关部门,负责执行组织委员会有关决定,日常工作及联络沟通。
(三)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设名誉主任1人,主任委员1人,委员若干人,负责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部。
第六条 评奖工作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公平。为维护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获奖者凡有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均按程序撤消获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本条例由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组织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
编号
第六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候选人推荐表
人选姓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中 国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制
填 表 说 明
1.推荐表请在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下载后填写,打印完成。
2.除编号和表七外,其余表格均由有关机构或个人填写。
3.基础科学包括数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和空间科学、物理学、化学和生命科学6门基础学科及其分支学科、交叉学科。
4.推荐单位是指负责向中国科协推荐的单位,如各省区市科协、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或高校科协。
5.相片为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可与推荐表一并打印,也可粘贴在表上。
6.表中凡需填写的日期,均请采用公历。
7.学科领域:基础科学和生命科学领域的各学科。
8.专业专长:长期从事或最精通的专业。
9.第二语言:熟练掌握的外语语种。
10.简历:从大学开始逐年填写,大学期间须填写所学专业及所在院、系,如大学肄业,请注明。
11.获奖或荣誉称号情况:只填写省部级及其以上的奖励或荣誉称号(须另附奖励或荣誉称号证明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