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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县级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科普教育共建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

  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室:利用校外场所配备的计算机开展以计算机知识和信息技术为主的学习与培训活动,具备利用网络开展科普教育的功能。
  科普多功能展示室(区):用于展示本地区具有科学性、知识性及趣味性的青少年优秀科技作品和科普展览,同时能适用于低年级青少年开展智力拼图、益智类玩具体验活动。
  2.延伸校外场所的基层服务功能,构建科普教育网络
  与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联合,建立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乡村(社区)科普活动站或流动站。
  与青少年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学校科学工作室(科技活动场所)、课外科学兴趣小组活动相结合,开展互惠互补的科普实践体验活动。
  3.建立日常管理制度
  由教育行政部门、科协、校外场所共同组成工作小组或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县科协应有专门工作人员参与校外场所的科普教育工作。科普教育活动应成为校外场所主任的工作职责,并纳入年度考核。
  制定校外场所开展科普教育活动的年度计划,提前有公示,年终有总结。
  具有展示功能的活动室(区)和阅览室应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
  科学体验制作活动室、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室等活动室按照校外场所制定的课程和活动计划开放使用。工作日开放时间不少于4小时,节假日不少于6小时。
  (二)加强科普教育项目的内容设计
  1.编制适应当地青少年特点的校外科普教育大纲或指导手册
  以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根据青少年学生的年龄段特点、认知能力、心智发展水平和校外教育的特点,设计科普教育内容、项目、活动方案。
  2.设计科普教育主题活动项目策划方案(资源包),编印辅导资料和参考材料
  从激发兴趣入手,增强活动的探索性、启蒙性、体验性和互动性。设计科技竞赛类(电脑机器人、航海模、建筑等),实践体验类(防火避险、农业、环保等),动手操作类(小机床、益智玩具等)等活动和项目的策划方案,配备必要的辅导和参考资料。开发实践体验类资源包时应结合“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等国家或当地政府倡导的科普主题。
  3.丰富科普展教设备、器材
  充分利用校外场所已配备的设备和器材,围绕科普教育内容、项目和活动方案,因地制宜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教育活动。同时依托或利用社会力量,整合当地教育资源,充实必要的科普教育设备和器材,开展更多活动。设备充实应把握以下三个方向:
  (1)能够反映基本科学原理和常识的设备和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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