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县(市、区)教育局、科协及相关部门联合组成试点工作组,负责制定试点项目工作方案,推进试点工作的进程。在当地党政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协调财政、物价、科技等相关部门共同支持试点工作的开展。隶属共青团组织的青少年宫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县(市、区)教育局、科协与团县(市、区)委共同推动试点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在调研的基础上,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中国科协科普部、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研究制定了《县级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开展科普教育共建共享试点工作指南》(试行)(见附件2),供各地在试点工作中参照执行。
(二)根据试点工作需要,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将对校外场所的优秀科普项目给予引导性扶持,同时组织推介优秀科普展览教育资源,设计开发科普教育资源包,供试点单位选用。
(三)为推动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中国科协科普部将在前期试点效果较好的试点县(市、区)召开试点工作推进现场会,总结和推广前期试点经验,部署下一阶段的试点工作。
(四)试点县(市、区)应尽快研究制定并形成试点工作方案,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科协共同审核后,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和中国科协科普部备案。
联系方式: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校外教育处 葛平
电话:010-66096919 传真:010-66097873
中国科协科普部基础处 邓帆
电话:010-68578253 传真:010-68526368
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综合处 赵建龙
电话:010-63906612 传真:010-63906605
附件:1.试点县(市、区)名单
2.《县级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开展科普教育共建共享试点工作指南》(试行)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中国科协科普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1
试点县(市、区)名单
经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和科协,确定第二批试点县(市、区)名单如下:
省、自治区、直辖市
| 试点县(市、区)
| 依托场所
|
山西省
| 晋中市太谷县
| 青少年活动中心
|
阳泉市郊区
| 青少年活动中心
|
大同市广灵县
| 青少年活动中心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开鲁县
|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
| 青少年活动中心
|
江苏省
| 扬州市宝应县
| 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
扬州市邗江区
| 青少年学生课外活动中心
|
苏州市吴江市
| 青少年科技文化活动中心
|
福建省
| 三明市沙县
|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
南平市建瓯市
| 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
山东省
| 泰安市肥城市
| 青少年学生校外科普活动中心
|
济南市平阴县
| 青少年活动中心
|
滨州市博兴县
| 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中心
|
河南省
| 洛阳市宜阳县
| 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
郑州市中原区
|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
湖北省
| 荆州市公安县
|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
荆州市沙市区
| 青少年活动中心
|
宜昌市西陵区
|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融水苗族县
| 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
柳州市融安县
|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
贵港市港北区
| 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
重庆市
| 万州区
| 青少年宫
|
北碚区
| 青少年宫
|
开县
| 青少年宫
|
云南省
| 玉溪市澄江县
| 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
|
昆明市石林县
| 青少年活动中心
|
贵州省
| 遵义市仁怀市
| 青少年活动中心
|
黔东南自治州三穗县
|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城关区
|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灵武市
| 青少年活动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