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中国科协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的通知

  3.请参加培训的学员认真填写《中国科协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学员回执表》(附件3),于12月12日前将回执表反馈到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4.参加培训人员须就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近年来有特色、效果好的某项工作,从经验、做法、体会、建议等方面,准备一份典型材料,字数不限,于11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5.培训结束时,每位学员要根据培训内容和研讨情况,结合自身工作,提交一份总结,字数不少于2000字。

  五、其他事项

  1.参加培训学员往返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费用由中国科协负责。
  2.请学员按照要求参加培训,自备正装一套,勿带随员。
  3.12月13日全天在中国科协科普绿化示范基地(路线图见附件4)报到。如需当天接站、接机,预定返程车票、机票,请在回执表上注明,以便安排。

  联系单位: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组织处(教育培训处)
  联 系 人:解 欣 安 宁(手机:13693350981)
  贾国荣(手机:15801329259)
  联系电话:(010)68511664(FAX) 68571890(FAX)
  电子信箱:zzjs@cast.org.cn。

  联系单位:中国科协科普绿化示范基地
  联 系 人:景亚岚(手机:13801019617)
  联系电话:(010)61087989 61085807(FAX)

  附件:
  1.中国科协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中国科协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3.中国科协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学员回执表

  4.中国科协科普绿化示范基地路线图(略)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1
中国科协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共105人)

  北京市          2人
  天津市          2人
  河北省          5人
  山西省          4人
  内蒙古自治区       4人
  辽宁省          3人
  吉林省          2人
  黑龙江省         3人
  上海市          2人
  江苏省          5人
  浙江省          3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