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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中国科协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中国科协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的通知
(科协组函组字[2009]3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组织人事部、组织宣传部: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大会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县级科协工作,提高县级科协领导干部能力,促进科协事业科学发展,按照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处领导指示,决定举办2009年中国科协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第二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县(市、旗、区)科协专职主席或主要负责同志。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12月14日至18日。12月13日报到,19日离会。
  地点:中国科协科普绿化示范基地、中国科技会堂。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专题讲座

  1.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辅导;
  2.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解读;
  3.关于科协工作的几点思考;
  4.关于科协组织建设工作;
  5.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做好科普工作。

  (二)专项活动
  全体学员参加在人民大会堂小礼堂召开的中国科协会员日报告会。

  (三)专题研讨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围绕进一步加强县级科协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履行好县级科协职责,进行交流讨论。

  (四)参观考察
  参观考察中国科技馆新馆、奥体中心。

  四、有关要求

  1.请各省区市科协按照“中国科协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名额分配表”(附件1),从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开展相对较好且未参加过2009年中国科协举办的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的县(市、旗、区)中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近几年到县(市、旗、区)科协担任专职主席或副主席、相对年轻的同志。
  2.请参加培训的学员认真填写《中国科协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学员报名表》(附件2),交由各省区市科协负责汇总后,于11月27日前将报名表及学员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报送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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