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完成后应向专项办公室提供项目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活动开展前期策划的方案、资源需求、生成资源、活动总结等相关的文字、图片、视频资源和展具等。
2.该项目产生的科普资源均应提供一套样品和电子版给专项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专项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由中国标准化协会科普工作部承担。
联 系 人:王吉生 徐新忠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 邮编:100037
电话:010-68487756 010-68487758
传真:010-68487756 010-68587758
电子信箱:wjs@china-cas.org xxz@china-cas.org
中国科协科普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舒建兰 王欣华
电 话:68589449 68578249
电子信箱:shujianlan@cast.org.cn
附件2
科普项目申报书
项目编号:
科普项目申报书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部制表
2010年 月
填 报 说 明
1.本申报书是申报中国科协科普项目的依据,填写内容须实事求是,表述应明确、严谨。相应栏目请填写完整。格式不符的申请表不予受理。
2.每个申请项目单独填写项目申报书,同一申报书申请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视作无效。申报书应为A4开本的计算机打印稿,报送一式3份。文件模板可从中国科协网站相关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www.cast.org.cn/n35081/n35668/n35743/n36704/10203132.html)。
3.“项目名称”须按项目指南中所设定的内容或申报通知要求填写,应确切反映项目内容和范围,最多不超过20个汉字。“申报单位”须填写单位全称。封面页顶项目编号由中国科协项目负责人填写。
4.“项目组织实施条件”,指项目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应当具备的人员条件、资金条件、设施条件及其他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