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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关于授予习朝峰等30名同志第十四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的决定

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关于授予习朝峰等30名同志第十四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的决定
(中青联发[2010]16号 2010年4月28日)


  为树立和宣传当代青年的优秀典型,引导和激励全国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决定,授予习朝峰等30名同志第十四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获得奖章的同志,是我国各族青年的优秀代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作出了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贡献。他们的奋斗历程和先进事迹,充分反映了党和人民对青年一代的期望和要求,深刻揭示了当代青年成长的正确道路,集中展现了当代青年热爱祖国、报效祖国的爱国情怀,不畏艰险、顽强拼搏的进取精神,崇尚科学、不懈探索的创新勇气,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他们是全国广大青年学习的榜样。

  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号召全国各族青年,要以受到表彰的同志为榜样,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爱国、奋进、创新、奉献精神,勤奋学习,扎实工作,锐意创新,在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新业绩!

  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同时决定授予邝卫华等6名同志第十四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

  附件:1.第十四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名单
  2.第十四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获得者名单

  附件1:
第十四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名单
(共30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习朝峰          中国人民解放军66010部队55中队中士
  西西玛(藏族)      武警8672部队91分队政治指导员
  朱建文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洪沟煤矿综采队队长
  朱绍平          云南省普洱市公安边防支队勐马边防派出所政治教导员
  任全彬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四研究院第四十一所所长
  刘玲玲(女)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公司超低渗透油藏第二项目部关一增压站站长
  刘媛媛(女,苗族)    中央民族歌舞团国家一级演员
  那艳玲(女,满族)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分院副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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