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转发河南省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紧急通知的通知
(安监总厅煤监〔2010〕86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2010年4月21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针对省内3月份先后发生2起重大、特别重大煤矿事故,联合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坚决
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从严格落实小煤矿停工停产责任、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和严肃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方面,对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作出了严格、有力的规定。
现将
《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本省(区、市)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具体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坚决遏制
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各省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省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下发了《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10〕1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10〕32号)等文件,对全省煤矿采取了集中停产整顿和兼并重组等一系列重大举措,但由于一些地方和单位贯彻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致使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屡禁不止。今年3月份以来相继发生了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3·15”电缆着火事故和伊川县国民煤业有限公司“3·3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为严厉打击和查处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迅速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现就全省煤矿兼并重组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