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中国科协市(地、州、盟)科协主席培训班、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科协组函组字[2009]3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组织人事部、组织宣传部: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已于2009年10月28日和11月6日分别印发了《
关于举办中国科协市(地、州、盟)科协主席培训班的通知》和《
关于举办中国科协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的通知》,为做好两个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和接待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征求对讲课内容的意见
根据两个培训班特点,我们研究设计了培训内容,请中国科协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及有关专家授课。根据中国科协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齐让同志意见,现请各省、区、市科协通知本地区参加这两期培训班的市(地、州、盟)科协主席和县级科协主席,对齐让书记在培训班上的讲课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分别于11月27日和12月9日前通过邮件和传真的形式反馈给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组织处。联系方式见《
关于举办中国科协市(地、州、盟)科协主席培训班的通知》(科协组发组字〔2009〕315号)和《
关于举办中国科协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的通知》(科协组函组字〔2009〕320号)。
二、关于调整县级科协主席班报到地点
为便于县级科协主席培训班参加12月15日中国科协会员日报告会活动,原定13日的报到地点改在中国科技会堂(复兴路3号,路线图附后),14日在科技会堂举行开班式并上课,15日统一乘车到人民大会堂参加报告会,其他安排报到时一并告知。
三、关于接待服务工作联络方式
1.请将两个培训班学员报名表、照片、典型材料、回执表(请注明是否预订返程车、机票)等速反馈到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