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 2010年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工信厅安[2010]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民爆行政主管部门,部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71号)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6月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根据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特点,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集中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活动,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二、活动主题
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活动时间
2010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为活动时间。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6月13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第三个星期(6月14日至6月20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部安全生产司,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指导下,具体指导部属各单位及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
五、主要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指导管理职责,结合本地区实际,重点指导石化、化工、冶金、建材、有色、机械装备、轻工、纺织等行业企业以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