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给予参加青海玉树“4·14”地震抗震救灾救援队伍和指战员表彰的通报
(安监总应急〔2010〕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有关中央企业,赴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应急救援队: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4·14”地震发生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迅速响应,立即赶赴灾区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全体指战员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的安排,坚决服从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传统,克服昼夜温差大、高原反应强烈、信息不畅等不利因素,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专业技术优势、装备优势、经验优势,不怕困难、顽强拼搏、连续作战,累计从废墟中救出遇险生还人员46人,搜救出遇难人员71人,救助和转运受伤人员241人,抢运出价值1100余万元的贵重物资及现金,发放了价值6万余元的救灾物资,帮助灾民搭建帐篷91顶,还为海拔4500米、与外界中断联系4天的仲达乡送去了食品、药品等急需的救灾物资,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送给受灾群众,为玉树抗震救灾工作作出了贡献。
为弘扬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在玉树抗震救灾中表现出的英勇善战和大无畏精神,充分肯定他们在抗震救灾工作中所取得的突出业绩,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对参加抗震救灾的27支救援队伍和442名指战员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安全监管监察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他们顾全大局、听从指挥、服务人民、团结协作、甘于奉献的精神,学习他们不怕困难、顽强拼搏、勇于吃苦、忘我工作的品格,学习他们不怕疲劳、不辞艰辛、连续作战、敢打硬仗的作风;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应急管理和抢险救援工作新局面,为进一步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通报表彰的救援队伍和指战员名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通报表彰的救援队伍和指战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