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央企创先组发〔2010〕1号)
各中央企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现将《中央企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企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年5月19日
中央企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及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2010年4月6日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为保证中央企业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现就中央企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是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部署,是巩固和扩大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
中央企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于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健全长效机制、抓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对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改进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对于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和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中央企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坚持从中央企业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加强改进党的建设实践中建功立业。
中央企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把握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主要目标,把这次活动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继续和延伸,围绕科学发展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