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桑维英、韩波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1409号)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桑维英、韩波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的报告 》( 泰信基金发[2009]123 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桑维英(身份证号码:610104197112144444)、韩波(身份证号码:370103197202245031)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