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做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0]93号)
有关高校、各重点研究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把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成具有国内外一流水平的学术研究机构,请各有关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在第二次评估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明确目标,谋划发展。要以提高研究质量,注重内涵建设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按照“立足创新、提高质量、增强能力、服务国家”的总体要求,统筹考虑重点研究基地下一步的建设思路,认真做好重点研究基地“十二五”发展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重点研究基地要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任务和要求,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瞄准学科前沿发展趋势为指向,明确战略目标,突出建设重点,确定重点研究基地新的发展战略、总体思路以及具体措施。
如需调整研究方向、修改或变更基地名称,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向我司提出申请。
二、“十二五”规划的制订要在广泛征求校内外本学科或研究领域知名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由重点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充分讨论确定,并由所在高校审定。规划要充分体现战略性、前瞻性和整体性,突出特色,围绕产出高质量的标志性成果,统筹考虑重点研究基地的整体发展、未来五年的重大科研计划和学术活动安排。
三、基本体例和内容要求
1、“十一五”基地建设工作的简要回顾和总结,包括“十一五”规划所制定的目标和目标的实现;基地重大项目完成的情况和基地其他主要科研项目完成的情况;标志性成果、主要理论创新和学术贡献概述等。
2、基地建设的现状,目前存在主要问题。
3、“十二五”建设目标。目标的确定应在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五项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本基地的学术特色和专业品牌。通过创新学科、创新学派、创新方法、创新团队,努力在学科前沿、思想智库、文科实验室、数据案例库等方面使本重点研究基地成为一流的研究机构。
4、科研规划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