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按照中央国家机关第三届职工运动会规程总则执行。
(二) 各参赛队8名运动员中,46岁以上(196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运动员不少于1人;36岁以上(197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运动员不少于2人。
(四) 各参赛单位在2010年6月30日之前,将报名表及参赛人员健康证明等信息,寄送或传真到中央国家机关第三届职工运动会女子室内健身车单项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8号中国体育报业总社301办公室
中体联投资公司 邮编:100061 联系人:陆 帅
电话:010-67112086 传真:010-67142178-102
(五) 单项竞赛委员会在收到各参赛单位提交的报名表后,将在赛前召开项目协调会议,确定比赛分组,届时通知各队领队参加。
(六) 单项竞赛委员会将在得到各参赛单位提交的报名表后提供相应的回执资料,回执资料与报名队员信息一一对应。运动员参加场地体验、参赛时须携带回执资料及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十一、比赛场地、设备体验
各参赛单位报名后,持单项竞赛委员会所下发的回执材料,在指定时间前往单项竞赛委员会指定地点熟悉比赛场地,体验比赛设备。
十二、有关处罚
违反比赛规则或无故中途退赛,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并由组委会给予通报批评。
十三、本规程由中央国家机关第三届职工运动会组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第三届职工运动会
女子室内健身车比赛报名表
报名单位:(加盖公章)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填表日期: 电子邮箱:
参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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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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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动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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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动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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