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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小麦抽样检测工作的通知

  在抽样的同时,请认真填写抽样信息表(见附件3)中各项内容,抽样地区在生产期间出现过异常天气和严重病虫害的必须详细说明,对已采取的关键措施也要说明,如喷施农药等。该表一式两份,一份随同样品邮寄、另一份单独邮寄到指定的品质分析单位。

  附件2:
  2010年各省小麦样品抽样数量安排表

 

样品数量安排(份)

北 京

5

天 津

4

河 北

110

山 西

33

内蒙古

27

黑龙江

10

江 苏

70

安 徽

85

山 东

165

青 岛

15

河 南

184

湖 北

36

重 庆

14

四 川

65

贵 州

6

云 南

17

陕 西

51

甘 肃

40

青 海

4

宁 夏

10

新 疆

30

新疆兵团

6

黑龙江农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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