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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启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业务专区”并建立保荐业务代表制度的通知

  五、保荐业务代表和保荐业务联络人履行以下职责:

  (一)管理、保存保荐业务专区数字证书,及时更新保荐业务专区相关资料及其他信息,保证本所与各保荐机构联系畅通;

  (二)每日浏览本所保荐业务专区,及时接收本所发送的业务文件,予以协调落实;

  (三)与本所进行日常沟通,配合本所的日常监管,参加本所组织的相关约见等;

  (四)指导、督促保荐代表人及其他承担保荐业务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现场调查、专项核查、上市公司培训等义务;

  (五)组织与保荐业务相关的内部培训;

  (六)本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六、保荐机构应当加强保荐业务专区数字证书的管理,近期组织一次保荐业务专区使用的内部培训,避免保荐业务专区用户权限的不当使用。

  七、保荐业务专区正式启用后,所有涉及本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业务的相关文件应当通过保荐业务专区传送,如无特殊情况,本所不再受理书面文件。

  八、各保荐机构在使用保荐业务专区或办理数字证书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如遇问题和困难,或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本所有关人员进行联系。

  深交所业务部门联系方式:

  公司管理部联系人:熊建刚,电话:0755-25918284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联系人:李勤,电话:0755-25918272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联系人:李斌,电话:0755-25918178

  深交所技术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道远

  电话:0755-25918479

  联系人:黄映峰

  电话:0755-25918577

  电子邮箱:yfhuang@szse.cn

  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友志

  电话:0755-25918485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504室

  邮政编码:518010

  电子邮箱:yzli@szse.cn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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