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4建筑每个朝向的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0.70。当窗(包括透明幕墙)的窗墙面积比小于0.40时,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
4.2.6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
5.1.1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进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5.4.2除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外,不得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空调系统的热源:
1电力充足、供电政策支持和电价优惠地区;
2单纯供冷或局部用热量很小且无法利用热泵提供热源时;
3环保或消防严格限制使用燃油和煤炭的建筑;
4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蓄热、不在日间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直接用电热的建筑;
5有可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地区;
6空调内、外区采用同一变风量系统,仅需用对局部外区进行局部加热时。
5.4.3空调系统使用的锅炉,其额定热率应符合表5.4.3的规定。
表5.4.3锅炉额定热效率
锅炉类型
| 热效率(%)
|
燃煤(Ⅱ类烟煤)锅炉
| 78
|
燃油、燃气锅炉
| 89
|
5.4.5电动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在额定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表5.4.5的规定。
表5.4.5冷水(热泵)机组制冷性能系数
类型
| 额定制冷量(KW)
| 性能系数
(W/W)
|
水冷
| 活塞式/涡旋式
| <528
528~1163
>1163
| 3.8
4.0
4.2
|
螺杆式
| <528
528~1163
>1163
| 4.10
4.30
4.60
|
离心式
| <528
528~1163
>1163
| 4.40
4.70
5.10
|
风冷或蒸发冷却
| 活塞式/涡旋式
| ≤50
>50
| 2.40
2.60
|
螺杆式
| ≤50
>50
| 2.60
2.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