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海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便[2006]134号)
海南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海南省地方标准〈海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申请备案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标准第4.2.4、4.2.6、5.1.1、5.4.2、5.4.3、5.4.5、5.4.8、5.4.9条作为强制性条文;建议将第4.1.2条并入第4.2.2条,将第4.2.2条修改后作为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见附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备案号为:J10907-2006。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海南省地方标准《海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强制性条文
4.2.2 建议修改为:
4.2.2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分别符合表4.2的规定。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
表4.2 围护结构结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限值
围护结构部位
| 传热系数KW/(M2·K)
|
屋面
| ≤0.9
|
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
| ≤1.5
|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 ≤1.5
|
外窗(包括透明幕墙)
| 传热系数KW/(M2·K)
| 遮阳系数SC(东.南.西向/北向)
|
单一朝向外窗
(包括透明幕墙)
| 窗墙面积比≤0.2
| ≤6.5
| -
|
0.2<窗墙面积比≤0.3
| ≤4.7
| ≤0.50/0.60
|
0.3<窗墙面积比≤0.4
| ≤3.5
| ≤0.45/0.55
|
0.4<窗墙面积比≤0.5
| ≤3.0
| ≤0.40/0.50
|
0.5<窗墙面积比≤0.7
| ≤3.0
| ≤0.35/0.45
|
屋顶透明部分
| 3.5≤
| ≤0.35
|
注:有外遮阳时,遮阳系数=玻璃的遮阳系数×外遮阳的遮阳系数;无外遮阳时,遮阳系数=玻璃的遮阳系数。
周边地面系指距外墙内表面2M以内的地面;
地面热阻系指建筑基础持力层以上各层材料的热阻之和;
地下室外墙热阻系指土壤以内各层材料的热阻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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