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关于召开全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座谈会的通知
(资用函〔2010〕32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省(区、市)林业厅(局):
为全面了解全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情况,确保试点取得预期成效,进一步推进林政执法工作力度,我司定于2010年5月下旬召开全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目的
了解情况,分析问题,交流经验,巩固成果,把森林采伐管理试点推向深入。
二、会议时间
2010年5月26日至28日,25日全天报到。
三、会议地点
辽宁省抚顺市友谊宾馆(抚顺市新抚区永宁街4号)。
四、参会人员
各试点省(区、市)资源林政管理处处长或负责采伐管理改革试点的副处长,部分试点县(区、市、林场)代表(各单位参会人数详见附表)。
邀请绿色时报等有关新闻媒体的记者。
五、会议材料
(一)各省(区、市)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阶段总结。
(二)各试点县(区、市、林场)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阶段总结。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5月20日前报我司。
六、会议报名及接站安排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于2010年5月22日前将参会人员报我局森林资源管理司。5月25日全天在沈阳飞机场、沈阳北站安排接站。
七、联系人及电话
(一)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联 系 人:谢守鑫
联系电话:010-84238407
传真电话:010-84238683
电子信箱:ieouin@sina.com
(二)辽宁省抚顺市林业局
联 系 人:邬俊才
联系电话:13841322343
附件:全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座谈会参会人员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