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关于办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的通知

  将单位正式提交的电子版《公积金龙卡联名卡申请明细表》导入国管分中心公积金2.0系统进行信息比对。
  以上检查及信息比对中若发现问题,退回单位补充完整或修改正确后重新提交。
  2.建行经办网点核对检查正确后进行相关处理,然后在打印的《活期批量开户书》上填写约定领卡日期并加盖业务用公章,将其中一联交单位收执。
  3.建设银行根据单位提供的开户信息电子数据批量制作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及公积金对账簿。
  4.批量制卡及公积金对账簿完成后,建行经办网点及时通知单位领取卡片、密码信封及公积金对账簿。
  单位经办人于约定的领卡日期到建行经办网点柜台办理领卡手续。领卡时应将《活期批量开户书》签字后交回建行经办网点,建行经办网点向单位提供《批量领卡成功清单》。对于制卡不成功的,建行经办网点向单位说明原因,由单位重新提交申请资料及电子数据后建行重新制卡。
  5. 建行经办网点在国管分中心公积金2.0系统录入制卡不成功信息。
  (六)单位经办人领取卡片、密码信封及公积金对账簿后,及时发放给办卡职工,并提示办卡职工在新开的公积金龙卡联名卡上签署真实姓名。
  单位职工对建行发放的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发生疑义时,单位应首先与职工核对。单位对自己提供的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开户信息审核无误后,由单位经办人员与建行经办网点协商解决。
  (七)建行将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制卡成功结果数据传输给国管分中心,由国管分中心导入国管分中心公积金2.0系统,建立公积金龙卡联名卡与职工公积金账户的关联。
  (八)单位新增职工的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发卡业务按照上述流程办理。
  三、公积金龙卡联名卡挂失及换卡或补卡业务操作流程
  (一)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密码挂失由职工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建行任意储蓄柜台办理,卡片挂失须到原发卡网点储蓄柜台办理,均按规定收取挂失手续费。
  (二)公积金龙卡联名卡换卡或补卡由职工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原发卡网点储蓄柜台办理,并按规定收取补卡手续费。
  因公积金龙卡毁损、磁条消磁而办理换卡的,须将旧卡片交回,然后在预约领卡时间到储蓄柜台领新卡,新卡卡号不变。
  因公积金龙卡挂失而申请补卡的,在挂失成功后职工可办理补卡手续,新卡卡号与旧卡不同。

  附件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国管分中心)申请明细表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