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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关于办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的通知

  本次联名卡办理采取单位统一集体办理的形式。单位应先到经办网点领取相关表格、数据,收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职工核对办卡信息并签字确认后,将申请资料交经办网点。完成制卡后,经办网点通知单位领取联名卡信封,再由单位将联名卡及配套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发放到个人。具体流程详见《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国管分中心)业务流程》(附件1)。
  接此通知后,请你单位尽快到经办网点领取办卡材料,12月底前完成办卡工作,遇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国管分中心或经办银行联系。
  国管分中心联系人:康颖联系电话:65993061

  附:1.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国管分中心)业务流程
  2.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国管分中心)申请明细表
  3.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国管分中心)申请明细表电子数据格式

二○○八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1:
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国管分中心)业务流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简称建行)接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简称国管分中心)委托,为国管分中心所属公积金缴存单位(简称单位)职工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简称公积金龙卡联名卡)业务。
  一、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发卡方式
  公积金龙卡采用批量发卡方式。公积金龙卡联名卡批量发卡是指建行与单位签订《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国管分中心)批量发卡业务协议书》后,按照单位核实并提供的公积金龙卡联名卡职工开户信息进行公积金龙卡联名卡批量开户,并将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卡片、密码信封及配套的公积金对账簿发给单位,通过单位发给办卡职工。
  单位确定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建行公积金经办网点作为办理公积金龙卡联名卡批量发卡的经办网点(以下简称建行经办网点),单位须与建行经办网点签订《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国管分中心)批量发卡业务协议书》。
  二、批量发卡业务操作流程
  (一)单位经办人员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到建行经办网点领取申请资料及电子数据:
  1.从国管分中心公积金2.0系统导出的可申请公积金龙卡联名卡的职工基本信息电子数据。
  2.电子版《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国管分中心)申请明细表》(以下简称《公积金龙卡联名卡申请明细表》,附件1)模板(该模板同时外挂在国管分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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