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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改革与发展纲要

  四、注重金融创新,完善银行功能
  (16)加快发展国际金融业务。充分利用我行办理固定资产投资信贷的优势,在境外筹资、项目融资和组织银团贷款方面继续保持国内领先地位。重点发展为国家大中型项目筹措外资、国际结算等业务,开拓商人银行业务。选择经营水平高的沿海城市分行试办离岸业务。到本世纪末,境外筹资余额在1993年末的基础上翻两番;国际业务实现利润占全行利润的20%以上;在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设立分行或代表处。
  (17)国际金融业务逐步与本币业务相结合,实行统一管理。外币储蓄、外币信用卡和外汇信贷计划等业务尽快与相关的本币业务统一管理,并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外汇会计核算、外汇资金管理及结售汇、外汇现汇贷款及管理等项业务与人民币业务的统一管理。国际业务部门集中力量办好国际结算、外汇清算、境外清算、境外筹资和大项目融资、外汇交易、代理行业务和商人银行业务。为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首先在国际金融业务系统试行符合现代化商业银行经营原则的管理制度,为全行深化改革积累经验。
  (18)积极拓展房地产金融业务。巩固和发展政策性房地产信贷业务,重点支持居民住宅建设,推行个人购房抵押贷款业务;拓展经营性房地产金融业务。在房改和房地产融资领域保持领先地位,并且争取逐步提高市场份额。在本世纪末,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4000亿元,贷款余额达到3000亿元。
  (19)发展中间业务,重点放在投资建设领域,逐步向其他领域延伸,实现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相互推动和发展。利用我行投资信贷管理、财务管理和工程审价的经验,办好各类咨询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建设单位和建筑业财务咨询和监理、房地产信息咨询、房产估价和交易服务、编审工程预决算和招标投标审价工作。发展投资项目评估与咨询、建筑工程监理、合资项目中介、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资产评估、贷款抵押物估价、产权交易和企业收购兼并顾问及代收代付、代保管等中间业务。对现有的中间业务,逐步向社会化、企业化和集团化的方向发展,规范管理,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社会信誉。总行和分行要加强对中间业务的研究、规划和品种开发工作。到本世纪末,中间业务收益占总收益的10%以上。
  (20)积极承担并努力办好政策性银行和各级财政部门的委托代理业务。加强委托代理业务的管理,设置必要的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资金调度、统计报表、信息反馈等方面的运作程序和工作制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积极承办地方、部门和企业的各种委托代理业务。
  (21)加快发展信用卡业务。不断完善信用卡功能,发展新型卡种,丰富我行龙卡系列产品。在严格管理的基础上,扩大信用卡发行量和覆盖面,增加特约商户,尽快建立全行信用卡授权清算系统,加快资金清算速度,提高自动化服务水平和社会信誉。到本世纪末,全行信用卡发卡行达到1000个,发卡量达到1000万张,特约商户增加到10万户,实现信用卡业务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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