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复审意见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公开发行股票的复审意见书
 (1995年6月29日 证监发审字[1995]22号)


机械工业部:
  你部报送的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材料收悉。根据体改生[1993]214号文《关于设立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体改生[1994]42号文《关于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转为社会募集公司的批复》、国务院证委发(1994)9号文《关于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额度的批复》,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股6000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票发行结束后,该公司可向选定的证券交易所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